撇下一切跟從主

撰文:朱曉春牧師

前幾天讀到路加福音5:27-28「這事以後,耶穌出去,看見一個稅吏,名叫利未,坐在稅關上,就對他說:『你跟從我來。』他就撇下所有的,起來,跟從了耶穌。」

在福音書中,耶穌多次呼召人說:「來,跟從我。」我們看見彼得、安得烈「立刻捨了網」,雅各、約翰「撇下父親和船」,馬太「起來跟從了耶穌」。這些人的都毫不遲疑把原本倚靠的一切放下,只為回應主的呼召。然而,聖經中也有另一個令人惋惜的身影—少年官。他問主耶穌如何尋求永生,少年官遵守誡命,品格端正,但當耶穌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還要來跟從我」,他卻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(可10:21-22)。

許多基督徒心中不免會有疑問:難道耶穌真的要求每一個跟從祂的人,都必須變賣所有、成為一無所有的人嗎?若是如此,教會中基督徒不就不應該擁有家庭、房子、存款?其實,耶穌從來不是反對「擁有」,而是直指「被擁有」。少年官的問題不在於他有錢,而在於錢財握住了他的心,錢財成為他無法放手的「主」。耶穌溫柔卻真實地指出:他雖然願意守誡命,卻還沒有準備好讓主坐在生命的寶座上。

因此,「撇下一切」不是外在財產轉移的形式,而是指內在主權的轉移。當要跟從主時,基督徒不是擔心:「我還能保留什麼?」而是問問自己的內心:「倘若主要我…..,我是否願意放手?我是否願意順從?」對今天的基督徒而言,跟從耶穌不一定意味著立刻離開職場或家庭,卻一定意味著:我不再以工作定義自己、不再以財富給我安全感、不再以成就證明我的價值。而是單單以「我屬於基督」為生命的根基。很多時候,真正的撇下,不是一次性的強烈行動,而是在每一天中的選擇。當主的心意與我的計畫衝突時,我選擇誰?當信仰需要付代價時,我是否仍願意順服?當主指出我生命中最捨不得放的那一塊時,我是否願意交出主權?耶穌沒有強迫少年官,祂也不會強迫我們。但你、我心中清楚知道:不撇下,我們就無法真正自由;不降服,我們就無法真正跟從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主今天仍然對我們說:「來,跟從我。」也許祂要你、我撇下的,不是資產,而是驕傲;不是工作,而是安全感;不是金錢,而是你一直緊握、不肯交託的主權。願我們不要成為轉身離去的人,而是成為願意轉向主,把一切放在主腳前。願主幫助我們,在每一天的生活中,學習撇下一切,全然降服,喜樂地跟從祂。

2026年,轉向主、更像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