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人必因信得生

撰文: 趙齊實牧師

「義人」並非指沒有罪的人,而是指那些因著信靠耶穌基督而蒙神赦免,並被神視為「公義」的人!這些被神視為公義的人,該如何在生活中活出見證?

「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(羅一17)

這段經文強調「福音」就是人因著信,得以在神面前被算為義,並與神持續建立關係,讓我們從兩方面來看活出「義」的見證:

首先,「因信得生」是指因著「信」,得著屬靈神聖的生命,並憑這生命繼續活著;要活出這神聖的生命,不是憑眼見,更不是憑肉身和魂功能的感覺,而是活出我們靈裡屬靈的生命,這是藉著「運用信心」活出來的,它會聖別我們、變化我們!

其次,「本於信以至於信」,是指領受義及持續活出義都在乎信﹕這信是藉賜生命之靈的同在所激發的!是神所賜的,是基礎,使神的義因此得以顯明在人的身上!同時,有了這信就好像又產生了一個屬靈的容器,使我們不但得以接收神的義,還能繼續保存神的義!

也就是說:我們因信得了稱義的地位,是祂第一個賜福!我們因信繼續活出義人的生命和實際,是祂第二個賜福!這藉聖靈的同在所激發的「信」是何等的奇妙啊!

親愛的兄姊,讓我們向祂呼求,求祂賜下生命之靈的同在!求祂在同在中,在我們裡面激發一個「信靠」祂的恩膏,使我們不但享受一個義人的生命,更經歷因信得生的豐盛!